北京仲裁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春节茶话会发言

2010年工作主要分为五个方面:

一、案件情况

(一)2010年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566件,比2009年减少264件,下降14.43%。结案1528件,比2009年减少453件,下降22.87%。2010年的结案率为97.57%。2010年和2009年案件数对比情况见下表:


案件减少,一是金融危机造成的滞后效应;二是,案件结构发生了变化,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小标的案件、以及集团案件进一步减少(2010年简易程序案件比2009年减少242件,占减少案件数的90%),专业性强、案情复杂、争议金额大,以及涉及新型法律关系的案件在逐步增加;三是,我们自身的工作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需要继续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满足当事人、代理人日益提高的仲裁要求。

为了扭转近年来案件下滑的趋势,我们将加强宣传和业务拓展工作,通过机制创新,在维持我们优势业务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我们希望各位老师能够继续予以支持和协助,以北仲为平台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二)2010年案件标的93亿,比2009年增长了5个亿,增长率为5.57%。平均个案争议金额593.9万,比前年增加23.73%。

(三)在受理的案件中,案件类型分布见下图:

2010年受理的案件中,买卖合同占29.76%;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占16.86%;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占11.94%;租赁合同纠纷占8.94%;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占7.02%;投资金融纠纷占8.43%;新型合同纠纷占6.19%;承揽合同纠纷占2.87%;信息网络纠纷占1.85%;技术合同纠纷占1.02%;知识产权纠纷占0.83%;其他纠纷占3.64%。

2010年与2009年相比,案件变化见下图:

2010年,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传统纠纷类型都略有下降,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买卖合同从32.84%减少到29.76%,案件总数减少135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从19.07%下降到16.86%,案件总数减少85件。2010年案件数减少264件,这两类纠纷就减少了220件,占到83%。

我们也注意到,一些新兴领域的纠纷类型逐渐增长,如投资金融纠纷、新型合同纠纷(特许加盟、分时享用等)、信息网络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都略有增长,其中投资金融纠纷从7.05%增长到8.43%,案件总数增加3件,标的比前年增加了2.5个亿(22.11亿到24.55亿);新型合同纠纷从2.95%到6.19%,案件总数增加43件;信息网络纠纷从0.77%到1.85%,案件总数增加15件。

(四) 2010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526件,约占全部案件总数的34%;比前年减少了17件,减少3%;当事人双方为外地的92件。案件数及所占比率变化见下图:


2010年涉外案件32件,比前年减少40件,减少率56%。其中涉港澳台的案件减少34件。具体情况见下图:

(五) 2010年,调解成功2件国际商事案件,一起是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一起是台商与大陆企业,争议都十分复杂,牵涉到若干个关联案件,前一个案件,双方聘请来自自己所在国、地区的两位调解员进行合作调解;并且取得成功,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合作调解方式在国际商事争议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前景。

此外,我们和北京市建委从2010年10月份开始一直在商讨如何通过合作调解的方式,尽快解决工程争议。今年1月份已经受理一起劳务纠纷调解案,1月11日开庭。虽然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但通过调解员艰苦细致的工作,对方缓解对立情绪,缩小了分歧,并达成一个通过简易程序进行仲裁的协议。双方当事人比较满意,建委有关处室领导也很满意。我们认为,此案意义重大,不仅我们可从中摸索出快速工程争议的方法,发挥调解、仲裁在解决建筑工程争议方面的作用,而且,还可建立北仲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广多元争议解决的新途径。

(六)2010年每个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时间70天,比前年增加5天。

2010年审结的案件中,裁决结案的855件,占56%,比例与前年齐平,但总数比前年减少254件。调解结案的260件,占17.02%,比例比前年增加3.32%,总数比前年减少12件。当事人和解撤案的353件,占23.1%,比例比前年减少3%,总数减少165件;当事人因其他原因撤案的56件,占3.66%。具体变化见下图13 14


2010年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案件9件,有5件是经过重裁而撤销,2010年重新仲裁的2件,裁定不予执行9件,其中有7件是当事人隐匿证据而不予执行。2010年撤销、不予执行或重裁的案件比较多。对此我们会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属于我们自身的问题我们要汲取教训并及时改进,属于立法和法院执法的问题,我们要研究和总结并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创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宽松环境。

截止2010年年底,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7457件,审结16658件,结案率95.42%。据不完全统计,在审结的案件中,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含部分撤销)裁决的案件60件,裁定重新仲裁的22件,裁定不予执行的36件,总计占结案总数的千分之七。

二、绩效

   (一)2010年仲裁委员会收入6806.6万元(其中仲裁收入6366.03万元,房租及其他收入440.57万元),上交税款1415.22万元比上年减少35.29万,降低2.43%,累积上缴税款9818.85万元,是北仲成立初期财政拨款的22倍。

(二)10年北仲共有正式员工28名,辅助人员3名。其中秘书20名,人均结案76件。财务处理财务单据近20000张;计算支付仲裁员报酬约1863笔,网上明细申报2897人次,开具完税明细272张,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承担了宣传、培训、理论研究、会议组织、国际交流、网站建设、计算机管理软件开发等工作。

三、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任期延长及人员变动情况

(一)根据2006年《章程》第六条“本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本届仲裁委员会的任期应于2010年9月28日截止。2008年2月1日,本届委员会于2008年修订并通过了新的《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将仲裁委员会的任期从三年延长为五年,主要是考虑经过四次换届,委员会的治理结构和各项方针政策已经日渐成熟,没有必要将任期规定的太短,而且频繁换届也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经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并报北京市政府同意,本届委员会的任期按照新《章程》规定自动顺延2年,于2012年9月28日届满。

(二)鉴于本届委员会委员武德瑞同志退休,经本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协商,并报北京市政府同意,决定由该会副会长张钢同志代替武德瑞同志担任委员会委员。

本届委员张春霖教授因工作变动,主动要求退出委员会。经本会与北京大学等部门协商,并报北京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周其仁教授担任委员会委员。

人员更换之后,本届委员会人员为:江平主任、周继东副主任、吴志攀副主任、李燕平副主任、王利明副主任,还有10名委员:王红松、董春江、梁慧星、车丕照、张钢、马玉萍、周其仁、朱江、张维迎、周天勇。

(三)2010年为了使仲裁员聘期与修订后章程确定的第五届委员会任期5年的期限相对应,我们进行了仲裁员的增聘、续聘和仲裁员队伍的调整工作。新聘仲裁员27名,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不予续聘仲裁员54名。

换届之后,本届委员会目前共聘任仲裁员370名,其中国内仲裁员299名,外籍仲裁员71名。在现有仲裁员中,具有博士学历的139人,占37.6%,比上届高1个百分点;硕士学历的136人,占36.7%,与上届持平;学士学历的95人,占25.7%,比上届少1个百分点。

   四、对外宣传交流

(一)2010年北仲参与国际性、区域性会议、组织出访活动共5次,主要包括:

1、3月15日、我们应邀赴米兰参加关于中国仲裁的专题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3月19日应邀参加剑桥大学国际争议解决大会并作题为“机构仲裁的中国经验”的基调发言。该发言稿被英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采用发表。在此期间,我们先后走访了英国、意大利的三家争议解决机构、两个法学院和八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全面推进本会与英国等国法律界的合作。



2、6月,我们参加英国BLP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全球优先合作律师事务所诉讼会议Preferred Firm Litigation Conference,并与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的副总干事Jams Clanchy就 “东方抑或西方——应该选择哪里进行仲裁(East or West- where to arbitrate)”发表同一主题演讲。通过这一活动,我们进一步与多个国际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

(二)2010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国内的宣传工作,利用本会先进设施共与境内外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商业协会及企业合作举办专题研讨会20多次,接待外国政府、高校师生、争议解决机构、律所来访,开展学术交流活动60余次,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无论是会议次数,参会人数都比前年大幅度增长,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1、2010年度,我们与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清华大学CIOB学习中心、设计建造公会、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了15期“联合建设管理讲座”,演讲者均为国际和国内知名的建设法律和建设管理专家学者,演讲主题围绕建设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两次管理案例分析会,现场参加者200余人,另外还有百余人通过本会网络视频参与会议。到目前为止,参加讲座的人员超过千人,参加者几乎遍及各大建设工程类企业以及众多律师事务所。联合建设管理讲座已引起了建设业界和法律业界的广泛兴趣。

2、3月6日,我们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制日报》,联合举办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重大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会。这是我们第二次在两会期间召集、并邀请全国人大、政协代表参加的金融会议,对推动证券领域的法治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3、3月29日至31日期间,美国培普丹大学葛瑞迪欧商业管理学院的MSOD(Master of Science of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组织发展学研究生)项目组连续五年第五次来北仲学习考察。北仲的独立调解制度成为MSOD项目组的研究课题,通过对美国调解机构的比较研究、该项目组对北仲调解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4、4月15日,我们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了“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工程造价鉴定专题研讨”活动。来自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的资深法官、北仲建设工程专业的资深仲裁员以及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专业律师共聚一堂,就工程价款纠纷中所涉的 工程造价鉴定问题进行了探讨。

5、5月18日,沙特阿拉伯王国亲王、国王顾问、沙特仲裁委员会主席萨尔曼博士在沙特阿拉伯王国驻华大使及随从人员的陪同下到访北仲。我们向萨尔曼亲王一行介绍了中国仲裁制度特点和北仲发展的情况,特别是北仲在保障机构独立和仲裁员公正性、专业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果。班达尔亲王是到访北仲级别最高的外国元首,这说明北仲实际上成为一个窗口,在展示中国改革开放,促进对外交流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6、2010年5月21日及2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北仲协办的第七届“学术新人”论文大赛颁奖典礼暨中国法学高峰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江主任和我应邀出席了颁奖典礼。北仲对高校的重大教学科研活动始终给予关注和支持。鉴于中国政法大学一年一度的“学术新人”论文大赛暨中国法学高峰论坛组织严谨,公信力强,自2008年开始,北仲一直赞助该项活动。

7、6月29日,我们与中欧仲裁中心联合举办了“欧盟国际私法最新发展及其对国际合同起草的影响研讨会”。本会仲裁员及其他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与中欧仲裁中心的代表就中国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法院对外国裁决的认定及态度、中德仲裁机构的比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8、9月16日,我们与北京跨国公司法务部律师联络网共同组织了主题为“中国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之现状与改善”的秋季晚餐会。

9、10月9日,为纪念仲裁法实施十五周年,我们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了中国仲裁论坛第四次会议。此次会议的两个议题分别为“自收自支体制下仲裁机构的财税问题”和“仲裁员的管理制度和职业操守问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等20多家国内仲裁机构的代表和清华、北大、政法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仲裁论坛主席梁慧星教授到会致辞。会议深入探讨了当前的仲裁体制改革及仲裁员的道德建设问题。研讨会的一些论文发表在《北京仲裁》上,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10、11月23日,我们与贸仲、《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编委会联合召开“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论坛”。中外法律界专家、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律师2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法律出版社、北大法律信息网、律商联讯(LexisNexis)、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人民法院报、中国仲裁网等就论坛做了全程跟踪报道。

11、12月6日,我们与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北京分会,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中国校区及美国昆毅律师事务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LLP)联合主办面向中国法学院学生和年轻律师的交流活动。来自清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各大知名法学院校的70多名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12、2010年我们还与来北仲参观的香港司法机构学习考察团、台湾仲裁员参访团、美国培普丹大学法学院学生访问团、美国东北大学MBA学生访问团、西班牙律师学习考察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法LLM班学员进行了座谈;接待了俄罗斯、美国、英国、意大利的政府机关、商会、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的来访和考察,接收来自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加州黑斯廷斯大学、培普丹大学、威斯康星州立大学、波士顿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华威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迪金大学13名外国法学院的博士生和研究生在北仲实习。到目前为止,北仲共接受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摩尔瓦多等国家约40名外国学生在北仲实习,在对外宣传中国仲裁制度及改革开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3、2010年我们应邀在新乡、运城、晋城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员职业道德、仲裁程序方面培训;在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欧盟商会上海分会、中国电信、北京市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班”进行“仲裁实务”等主题讲座,听课人员达1000余人。

(三)在2010年国内报刊杂志发表关于北仲及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文章共7篇;《北京仲裁》出版四期(71-74辑),编辑刊发文章45篇, 共计51.9万字,编发《北仲资讯》2期,中文3万余字,英文1.3万字,同时根据现实需要,2011年起采用双月刊发行;参与《法律文书教程》、《世界仲裁通讯》(World Arbitration Reporter)、《中国仲裁手册》(China’s Arbitration Handbook)等书籍的编写工作,向国内外读者详细介绍了北仲的发展状况、仲裁资源和仲裁规则。2010年还出版了我的个人文集《铸造公信力》,对北仲15年来的发展历程、制度变迁、企业文化的塑造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整理。

2010年我们对北仲五个语言版本的网站页面代码和关键字进行优化,对网站的内容进行合理编排,对部分网页页面进行了改版,使各大搜索引擎能更好的检索到有关北仲的信息,方便浏览者进行阅读和查找,提高其对北仲的认知度。2010年编辑发布了专题新闻136条,配发图片共390张。英文网站新发新闻23篇,基本实现了关于外事活动的中英文新闻同步发布。网站浏览达505867人次,比前年增长13.3%。其中中文网站增长13.3%、英文网站增长12.5%,日文网站增长9.7%,韩文网站增长11.8%,法文网站增长18.5%。具体见下图:

语言网页

2009年(人次)

2010年(人次)

增长率

中文

294564

331524

13.3%

英文

59778

70195

12.5%

韩文

28734

32134

11.8%

日文

36700

40267

9.7%

法文

26789

31747

18.5%

总计

446565

505867

13.3%

四、培训与理论研究

(一)培训方面,我们不断摸索与完善仲裁员培训和新律师仲裁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利用北仲的平台和资源,实现了培训与推广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具体包括:

1、2010年7月,我们协助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十期仲裁员培训,共有49名专业人士参加了培训和考核,其中48人顺利结业,15人被本会在2010年聘为仲裁员。自培训班开办以来,共举办10期,培训人员505人,参加培训的现任仲裁员128人,其他专业人士383人,在383名专业人士中,有126人被聘为仲裁员。自2004年8月《北京仲裁委加强仲裁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决定》实施以来,新聘任的仲裁员中,99%以上经过培训和考核。培训工作不仅提高了仲裁员专业素质,而且,发扬光大了北仲的价值、文化和理念。

2、2010年我们和市律协、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通过组织模拟仲裁庭模式进行了8期新律师培训,参与教学的仲裁员32人,参加培训的新律师1200余人。新律师培训自2009年10月份开办以来,到今年1月7日已经进行了11期,志愿参与教学的仲裁员累计44人,参加培训的新律师累计1700多人。经过1年多的实践,新律师培训已经成为我们与市律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教学的品牌项目,在推广仲裁、提高律师职业素质、锻炼新仲裁员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3、2010年我们共计举办了13期仲裁员沙龙,包括:建设工程法律问题探讨、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仲裁工作交流、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争点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的救济与执行、商事争议调解的经验与技巧、裁判、证明和庭审的技巧、调解技巧、新加坡国际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国际仲裁中的利益冲突与披露义务、金融衍生交易—相关法律监管问题和市场实践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实务、海外投资新兴风险等。同时,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召开活动3次。共有仲裁员、其他专业人士1100余人参加了上述活动。







4.2010年北仲8名仲裁员担任老师,协助北大法学院开设了一门合同法实务课程,该课程“汇各领域法律人士,集各家之言,理论与实务共长”,学生反应很好,这不仅是北仲在培训与推广仲裁方面的一个突破,也是北仲对当下法学教育改革的深度参与和支持。

(二)2010年的研究工作主要围绕企业风险防范、仲裁司法审查以及提高裁决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主要工作有:

1、2010年初,我们参与了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主导的“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课题组,承担了集团公司争议解决研究的子课题项目,起草调研提纲,并参与课题组在中化、中国通用技术、联想、大唐、宝钢和万向等集团的调研活动,承办三次有央企法务代表参加的课题组会议,与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合作发起关于法律风险防范的大型征文活动,目前我们正在撰写相关的调研报告。这些活动引起央企法务部门的广泛关注。

2、2010年我们在5月11日、5月13日以及5月18日分别邀请不同职业群体仲裁员就如何提高裁决质量和效率问题进行座谈,并根据仲裁员的意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针对仲裁员提出的秘书在庭审记录、沟通技能、办案效率等需要改进的地方,办公室出台了具体整改措施,并放到仲裁员网上办公室。

二是,为使仲裁员及时了解法院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况,我们将2010年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及裁决书及时放在网上办公室。

三是,通过发展委员会发动仲裁员参与案件分类指导意见的制定。2010年,发展委员会就建设工程、股份证券、房屋买卖租赁、金融纠纷等办案指导意见、以及对法院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的分析研究和新律师培训等组织了专门的课题小组。目前,已经有4个课题拿出阶段性成果,包括建设工程、股份代持及股权转让、金融案件三类案件审理指导意见讨论稿和一份对本会成立以来所涉及的被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的分析报告。我们拟将这些成果放在网上办公室,供大家学习讨论;

四是,对我们以往的建设工程领域的裁决书进行汇总,目前已经整理了60个法律问题,120个案例,约30万字。

五是,针对仲裁财产保全、仲裁裁决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我们与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保全组进行了积极沟通,彼此交换了意见,争取了法院同志对仲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我们会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五、软件开发及办公室建设

(一) 2010年我们继续完善办案管理系统与仲裁员网上办公系统。开发了EMS打印及管理系统,实现从系统中直接调取当事人、代理人的名称地址信息,与EMS网站衔接,跟踪邮件送达进度,邮局EMS签收回单返回后,由前台扫描成图片,系统自动识别并与发送记录相匹配。在仲裁员网上办公系统中增设了审限提示功能,以不同颜色来提示不同类型案件距审限届满的时间,增强直观性。增设了秘书与仲裁员相互提醒功能:案件审理工作完成后,秘书增加“可以制作裁决的日期”,系统会定期向仲裁庭发送邮件,提醒其及时制作裁决书,直至仲裁员完成裁决书制作。仲裁员完成裁决书制作后,可通过系统提醒秘书裁决书已发送。增加了仲裁员报酬的汇总功能,方便仲裁员对账。

硬件方面,采购了新的不间断电源系统、防火墙系统,保障办公设备及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实现VPN远程操作功能。采购了液晶电视制作成信息发布系统,为会议信息、开庭信息发布提供便利。更换16层投影仪灯泡,使投影效果更加清晰。

(二)2010年办公室有8名工作人员离开单位,新聘人员4,尽管人手减少,人员变动,但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不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而且,在一些领域还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三)为进一步完善单位的管理体制,落实中层管理干部的任期考核制度,我们在2010年对两位处长的任期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为了北仲的长远发展,我们通过公开竞聘、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3名正处长,3名副处长(他们的名字、分工、职责、联系方式已放在网上),从而形成了一支中层管理队伍,他们年轻有为,奋发向上,充满创造的热情与活力。我相信经过几年的历练,他们会同大家一起为北仲创造一个安全、可靠,充满希望的未来。

以上是2010年工作汇报。其中每份业绩都凝结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我们的每一点一滴的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鼓励、支持和信赖,虽然说无论用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表达我们对大家的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感谢之意,但是借这个机会我代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向各位委员、各位仲裁员、各位领导、朋友的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北仲从成立到现在已经15年,从2002年我们鼓起勇气提出要把北仲“建成一个在国际上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到现在已经9年。现在,虽然我们还不能说已实现了这一目标,但至少已经看到了希望和曙光。我们不仅拥有一支优秀的仲裁员、工作人员队伍,拥有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设施,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广泛的影响,拥有丰富的经验、知识和智慧,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拥有更开阔的视野、更博大的胸襟、更深邃的思想和更高尚的追求,更加成熟、自信和坚强。我们已不再满足过去的目标了。我们的下一个目标:北仲不仅要成为一个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还要成为一个集仲裁、调解、建设工程评审等多元争议解决的中心,一个关于多元争议解决的信息交流、研究培训、宣传和推广的中心,成为推动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发展的重要力量。提出这样的目标,绝不是头脑发热,心血来潮,而是源自我们内心深处的信仰、使命感和责任感,来自我们对形势的认识和判断。既然我们已经拥有了别人所不具备的资源和条件,我们就应该担当更大的责任,比别人做出更大的成就和奉献。北仲的命运是与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和多元争议解决制度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事业发展,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和更加美好的前景。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历史,创造未来,开创新的高峰。

最后,祝大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