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2009年春节茶话会发言
王红松

各位领导、各位仲裁员,早上好!
  现在我受仲裁委员会委托向大家汇报2008年一年工作情况。我的汇报分七个方面:

一、2008年案件受理与审结情况
(一)2008年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立案2057件,比2007年增长194件,增长率为10%。

(二)2008年案件总标的额87亿,比2007年增长10.2个亿,增长率为13%。

2008年、2007年我会受理案件数和标的在全国排名情况。

(三)2008年受理的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40%;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占19.64%;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占12.69%;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占8.75%;租赁合同纠纷占6.32%;投资金融纠纷占5.40%;新型合同纠纷占2.38%;承揽合同纠纷占1.95%;技术和信息网络合同纠纷占1.46%;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占0.49%;其他合同纠纷占0.92%。

与2007年相比,买卖合同纠纷大幅增加,从25.98%增加到40%,主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幅度增长,案件数从2007年的379件增加539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上升为26%。借款担保纠纷较大幅度减少,案件数由2007年的527件下降到2008年的262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从28.56%下降到12.7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略有增加,由2007年的355件增加到2008年的404件,在案件总数比例增加0.75个百分点。一方面反映出我们处理建筑工程案件的专业水平越来越得到当事人认可,另一方面说明我们在这个领域的开拓很有成效。

2008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外案件56件,比2007年增加19件,增长率为51.3%。当事人国家地区分布情况,涉港、澳、台当事人27件,美洲当事人11件,欧洲当事人6件,大洋洲当事人7件,亚洲其他地区当事人8件),共涉及15个国家和地区。


2008年受理的案件中,双方都是外地当事人的案件57件,比2008年少3件,占2.77%。

(四)2008年4月1日调解规则实行后,我会已受理3个调解案件,其中1件是国际商事案件,2件是国内案件,争议金额1.38亿。其中2件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对此表示满意,业内反响良好。这使我们深受鼓舞。我们计划今年调整调解收费办法,适当降低费用,鼓励更多当事人选择调解程序。


(五)在2008年,仲裁委员会共审结案件2016件,比2007年增加63件,结案率为98%。其中,裁决结案的有1343件,占结案总数的66.6%;调解结案的236件,占结案总数的11.7%;当事人因和解撤案的385件 占案件总数19%;因其他原因撤案的件,占案件总数件总数的2.5%。

与2007年相比,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在案件总数所占比例略有上升,由2007年的61%,增加66.6%,调解比例下降由12.5下降到11.7%。这与我会受理案件类型特别是集团案件类型变化有一定关系。

2008年审结的案件中,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含部分撤销)裁决的案件有5件,裁定重新仲裁的6件,裁定不予执行的3件。与比2007年相比(注:2007年法院实际裁定撤销的案件是8件),裁定撤销的少3件,裁定重新仲裁的增加3件。

截止2008年年底,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4084件,审结13177件,总结案率93.3%。据不完全统计,在审结的案件中,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含部分撤销)裁决的案件48件,裁定重新仲裁的21件,裁定不予执行的24件,总计不到结案总数的千分之七。

(六)2008年每个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时间为64天,比2007年少1天。今年,我们计划采取一些新的技术措施和办法,尽量缩短总体办案时间。

二、绩效情况
(一)2008年仲裁委员会收入6500万元,比2007年增长289万元,增长4.65%,上交税款1203.5万元,比2007年增加63万元,增长率5.5%,截止到2008年年底,累积上缴税款6948.85万元,是北仲成立初期财政拨款的16倍。

(二)2008年办公室共有正式员工34名,辅助人员3名,其中,秘书23名,财务人员3名,其他后勤及管理人员8名。秘书人均结案88件。财务处理各类财务单据近20000张;计算支付仲裁员报酬约1613笔,网上明细申报3327人次,开具完税明细252张。汶川地震接受捐款198人次,办理免税手续155人次。 如果有请做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承担了大量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刊物编辑、体制改革、对外交流、业务拓展、网站建设、计算机管理、软件开发等工作。

三、章程及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一)2008年2月1日第五届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了章程。这是第四次修订章程。修订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规定了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宗旨和机构性质即北仲是“以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为宗旨的常设仲裁机构”,这是北仲根据形势发展,对自己所进行的新的定位,从单一的仲裁服务机构转为仲裁、调解及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构。
二是,将每届仲裁委员会的任期由三年延至五年。仲裁委员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进入相对成熟期,延长期限有利于领导层的稳定,以免频繁换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三是,增加了仲裁委员会职责规定,如章程第八条规定委员会会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通过秘书长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报告等”;“确定办事机构经费支出的项目和标准”、“确定仲裁员报酬标准及其占仲裁支出、收入的比例”等。突出仲裁委员会的决策地位,发挥其对办事机构的监督作用。
四是,明确了委员会经费的支出项目,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约束,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五是,规定办公室在决定机构设置、干部选聘,或者决定绩效考核、劳动纪律、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制度等涉及员工利益重大事项,应当由工会、党团组织、员工代表讨论,并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对办公室民主治理、民主监督进行了规定。
六是,完善了仲裁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履行义务的责任。
章程修改是北仲坚持改革和机构民间化发展方向,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所做的重要努力。我们相信制度比人强,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权力制衡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仲裁委员会的长远发展才有可靠保障。北仲在这方面的探索不仅对自己,而且对全国仲裁机构和仲裁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2008年8月26日,第五届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七次修改了《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仲裁员报酬,修改报酬计算方式的表述,使其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和掌握。该办法自2008年9月9日实行。

四、对外宣传与交流
(一)在国际交流方面,我们主办和参与的大中型国际性、区域性仲裁会议共达9次。接待来自美国、俄罗斯、西班牙、意大利等境外驻华办事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仲裁组织、律师事务所、外国留学生团体等组织来访,开展座谈会、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20余次。其中主要活动有:
1. 2008年1月15日,举办了“国际仲裁与调解的发展趋势”研讨会,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副主席Richard Naimark先生和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亚洲区主任Jun Bautista应邀参加会议。

2. 3月14日,本会、贸仲及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了“国际仲裁的最新发展”研讨会,来自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和专业律师共9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3. 3月17日至20日,美国培普丹大学商业管理学院组织发展学研究生(Master of Science of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简称MSOD)项目小组第对北仲进行为期四天的案例研究,并提交自己研究报告。这是MSOD项目第三年对北仲进行个案例考察和研究。他们认为北仲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组织成功发展的典型,希望通过持续性的考察研究,总结组织发展规律性的经验。由于MSOD项目小组成员大多有著名公司高管或管理咨询机构资深研究人员背景,通过与该项目小组的合作及坦诚交流,我们也受益匪浅。这是一种双赢的结果,我们与商学院都愿意将这种合作继续下去。


4. 4月9日、10日,我们参加美国培普丹大学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研究中心高级顾问委员会年会及其举办的“谈判、调解与争议管理:全球社会的进展”研讨会,美国仲裁协会、美国争议预防与调解中心(CPR)、司法调解中心(JAMS)等知名仲裁、调解机构负责人、资深调解员、法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我们介绍了北仲独立调解制度和调解员培训情况,施特劳斯研究所主任Thomas教授在会上高度评价了参加培训班学员的丰富经验和学习热情与能力。这次会议不仅加深了美国仲裁、调解、法律界对北仲调解规则的了解,也让外国同行对我们仲裁员的办案经验和学习能力留下深刻印象。会后施特劳斯研究所提出与北仲进一步合作,针对中美商事纠纷,推出由中美调解员合作的调解服务项目。



5. 4月18日,我们参加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办的“今日中国商事纠纷解决”研讨会,并在会上介绍了北仲新的仲裁规则及调解规则。参会代表包括瑞典本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仲裁员、律师等。


6. 10月13日至14日,我们参加了由律商联讯(中国)举办由来亚洲、美国和欧洲的100多名企业、法律总监和律师参加的第三届企业纠纷防范与解决年会,在会上介绍了北仲新的调解规则及组织起草建设工程评审规则的进展情况。北仲建立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努力引起与会人员的兴趣。

7. 10月27日,由北仲主办,中国国际法学会、美国仲裁协会协办,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国际律师协会、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共同支持举办的“国际商事仲裁北京论坛——《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制定五十周年纪念大会”在本会举行。这次会议规格之高,参加的外国机构之多及对会议的重视前所未有,共有包括国际商会仲裁院、美国、澳大利亚、斯德哥尔摩、香港、新加坡、日本等7家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律协、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到场采访。上海、广州仲裁委员会通过视频互联参与现场会议。来自法院、部分高校、以及外国商会、企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官、学者、法律顾问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宣传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精神和理念,加深了国外对中国法院执行公约及中国仲裁制度的了解。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莫石先生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英文国际频道采访时表示:“如果中国能够有其自己的仲裁员、仲裁机构和相应人员并能够为国际社会提供相关服务,那每个人都会感到欢欣鼓舞——而现在,中国做到了!”

8. 2008年我们还参加了2008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年会。接待了英国伦敦CEDR中心、美国仲裁与纠纷解决专业代表团与美国驻华大使馆、美国汤姆森集团、俄罗斯乌拉尔法学院、清华大学国际LLM课程班、美国JAMS中心、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意大利凯明迪律师事务所、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仲裁协会等机构的来访和考察。


上述活动,促进了北仲与国际同行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了北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我们对外交往、举办大型国际会议的能力,对北仲国际化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在宣传方面,我们2008年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经济时报》、《学习时报》等平面媒体推出宣传仲裁法、推动仲裁体制改革的专业理论文章30余篇,这些文章被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新浪网等网站,以及中国法院网、正义网、中国仲裁网等多家专业网站多家媒体转载,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

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本会与人民法院报社合办《仲裁法理解与适用》栏目,2008年1月至7月共收到投稿50余篇,编辑刊发14篇,并被法院网、仲裁网等十余家专业网站定期转载。

2008年《北京仲裁》出版四期(64-67辑),编辑刊发文章49篇计50余万字。收集、编辑专业资讯文章按中文版计同时,我们增加了对宣传的投入,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从2008年4月开始,推出每月一期中英文版的电子期刊《北仲资讯》共计9期,收集、编辑专业资讯文章按中文版计60余篇计7万余字,并已发放至仲裁员、仲裁机构、高等院校,相关部门和重要客户。


2. 从2008年7月开始,我们将中文网站进行全面改版,新建了法文网站,充实英文网站内容。中文网站新增了仲裁理论与实践栏目,其中分设“仲裁法修改与仲裁体制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个人文集”三个版块,并将北仲管理经验、改革做法、工作总结、报告等全部放到网上,记录北仲历史,弘扬北仲文化,引领仲裁体制改革。改版后网站新增静态页面近300个,截止到2008年年底,网站共编辑发布动态专题新闻185条,图片350张,比2007年增加112.64%。除此之外,2008年9月,我们和北大法意公司合作,在网站首页添加“法律法规案例库检索”,仲裁员使用密码可登录查阅法意46万余条法律、法规数据及相关案例。网站改版后,浏览量激增。中文网站访问量为185783人次,比2007年增加50.46%;英文、韩文、日文网站访问量也分别比2007年增长58.79%(45200人次)、27.45%(23534人次),176.30%(28000次);法文网站虽于2008年10月份完成,但到年底也有12589人次访问,平均每次访问网页数在5.3页次左右。

3. 对北仲宣传片《铸造公信力》进行改版,已经完成总体设计和大部分镜头的采编。
4. 开始建设规范的北仲公关信息数据库软件系统,预计今年投入使用。
5. 我们与人民法院报出版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北京法意网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北京仲裁委员会法律实务服务系统》数据库。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专业的数据库包含了建筑工程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的创造性劳动和智力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在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里的专业优势。我们将再接再厉,利用自己的优势进行数据库开发研制工作,规范市场行为,引领创新和变革,促进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6. 2008年5至11月,北仲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针对在校法学等相关专业学生开展了系列推广活动。如5月6日北仲协办,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第五届“学术新人”颁奖典礼暨中国法学高峰论坛、5月16日,北仲协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协会主办的“知识产权模拟商事仲裁庭”。同时,我们还应邀前往北京大学法学院就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进行了演讲。“仲裁进校园”系列推广活动受众达万余人次,反响良好。

7. 2008年初,部分仲裁员自发成立了以推动业务发展为目标的仲裁员发展委员会。发展委员会定期召开了6次例会,并且组织策划、或协助参与了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如:由北仲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证券期货仲裁工作座谈会”,专门邀请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研讨;由北仲主办,法制日报社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协办的“建材价格异动引发争议的预防与解决”研讨会,100多家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参加会议,台湾仲裁协会部分仲裁员通过视频互联参加了会议;我们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私募基金发展法律问题研讨会”,40多名专家、学者、律师及基金公司人员参加了会议。我们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论坛”并在会上做了《仲裁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发言等。另外,由仲裁员参与编写的北仲多元纠纷解决与仲裁实务系列丛书——《金融与仲裁》、《信托与仲裁》两本专业丛书也在2008年基本定稿,将于今年联系出版。


2008年的宣传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我们在宣传理念和宣传理念、方法、技术上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专业、越来越有感觉。这就是注重贡献,发挥优势,找准市场切入点,抓住机遇,重点突破,把工作做到极致,做到别人无法达到的程度,以达到不同凡响的效果。

五、培训与理论研究
(一)2008年,北仲工作重点抓仲裁员培训工作。这些培训有:
1. 在我会协助下,清华大学法学院于2008年5月举办了一期仲裁员培训班,共有7名仲裁员和47名专业人士参加其培训和考核。自培训班开办以来,已经举办7期培训,共培训人员352人,其中,仲裁员128人,非仲裁员224名,这些人中有84人被聘为仲裁员。目前,除港澳同台地区及外国仲裁员外,北仲新聘仲裁员基本通过上述培训和考核。

仲裁员办案人数统计如下:

2. 2008年3月13日,美国培普丹大学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教学主任、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中心前总裁Thomas Stipanowich教授在北仲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争议评审小组(Dispute Review Board,简称DRB)争端解决方式培训。本会部分仲裁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内大型建筑公司的领导和专家共57人参加了培训。

3. 3月中旬、12月中旬,为配合新调解规则的实施,我们与美国派普丹大学法学院施特劳斯中心合作进行调解员培训,共有59名仲裁员及包括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法官在内的11名专业人士,参加了为期6天的培训,并顺利结业。这是我们在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培训课程所做的尝试。从学员的反馈和实践的效果看,培训是成功的。尽管调解是中国的传统,但是,我们缺乏对调解经验进行这样系统、全面、专业的研究和总结,没有提炼出可指导实践的那些规律性东西。我们引进这样的课程,是为了尽快达到调解领域的世界先进水平。虽然我们现在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但我们要有这个意识和准备,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4. 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我们与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学会东亚分会合作举办了首期“国际商事仲裁培训课程班”。共有86名仲裁员和社会上其他专业人士参加了培训,有50余名学员或参加其membership会员资格考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培训工作,加大对“人”的投入是北仲创造品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北仲要成为一个培训的中心,为中国优秀人才进入世界创造条件。

(二)2008年共举办各类仲裁员沙龙11期,仲裁员专业小组活动3期,参加沙龙活动的仲裁员、律师、法官、高等院校师生、企业法律顾问和其他专业人士近千人。这些沙龙活动主要有:最高法院冯晓光主讲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实践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冯志祥仲裁员主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本情况介绍”;刘俊海教授主讲的“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前沿问题”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前沿问题”;亚太仲裁组主席杨良宜教授的“国际仲裁案件中的证据的引用”;韩世远教授主讲的“违约金的理论争议与实践问题”;卢松教授主讲的“国际贸易仲裁中的利息问题”等等。











这些沙龙讲座偏重实务,针对性强,讨论内容与办案实践密切联系,受到仲裁员与其他专业人士的广泛好评。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以及上海、广州、南通、淄博等仲裁机构也通过视频互联参与沙龙活动。

(三)2008年的研究工作主要围绕积极探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继续推动仲裁机构体制改革两个方面进行的,主要工作有:
1. 在广泛征求仲裁员、建设工程专家、行业部门意见基础上,我研究起草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DRB规则)、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守则》、《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收费办法》等配套文件。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国际工程领域开始流行的一种工程争议解决机制,它是采取细致分割方式,在工程早期由当事人选择的争议评审小组介入,及时解决工程争议,防止矛盾激化延误工程。世界银行已将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写入其招标文件。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信息产业部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规定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也在其相关附件的建筑施工合同文本中规定了争议评审程序。但是由于其评审条款比较原则无法操作,我们制定了这个规则,目的是为当事人选择争议评审方式提供操作规程方面的指导。这是我们在制定独立调解规则后,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方面的又一次创新。彼得·德鲁克所言:“不创新,就死亡”。实际上,北仲的发展一直伴随改革创新的步伐。创新与改革是北仲前行的动力。

2. 9月25日至26日,我们组织部分仲裁员、专家、学者参加由梁慧星教授发起,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中国仲裁论坛,并就仲裁收费收支两条线问题、仲裁机构财产性质、仲裁机构法人定位、什么是有中国仲裁特色等涉及仲裁社会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做了主题发言并撰写文章,对解放思想,澄清错误思想,推动仲裁机构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3. 10月18日到19日,我们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共同举办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国际私法暨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并在会上做了“关于仲裁发展方向的几个问题”的主题发言,呼吁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关注仲裁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坚持改革,反对倒退。共有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近180位代表参加了本次年会。

4. 11月14日,我们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亚洲开发银行、李嘉诚基金会、汕头大学长江谈判和争议解决中心协办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如何构建完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题发言,共有60多名最高法院领导、法官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此前,北仲作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承担了商事仲裁子项目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于2008年4月初完成调研报告并发表。

(三)我们与市人民法院加强了业务研讨和交流工作,特别是涉及集团案件的处理中,我们主动与相关人民法院联系,使多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社会公益活动
北仲是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从成立以来,多次以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捐资助学活动。2008年,我们赞助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新人”活动。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北仲很快发出捐助倡议书,号召北仲工作人员、仲裁员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奉献爱心,提供帮助。截至5月21日,募款共计人民币1054429.66元,美元200元。其中包括来自台湾地区的仲裁员和来自韩国、美国、法国、德国的外籍仲裁员。很多仲裁员在外地、国外讲学,得知消息后也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将捐款送到北仲。5月21日,经仲裁员发展委员会讨论,决定向受灾严重的绵阳和德阳仲裁委员会分别捐助15万和1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用于灾区校舍的恢复重建,并通过指定信誉好、实力雄厚建筑公司具体承建校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质量。这次抗震救灾行动是首次以仲裁委员会名义倡议捐款,得到了广大仲裁员的热烈响应,捐赠款数量之多,参与人之众,涉及范围之广均超过以往,这不仅显示了广大仲裁员高尚的人道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也反映出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集体的凝聚力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008年12月,我们得到消息,由北仲对口援建的江油市三合镇喻观村小学重建项目工程进展顺利,有望在春节前完工。

 

七、办公室建设
(一)2008年办公室增聘了2名办案秘书,充实了秘书队伍。同时,办公室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office办公软件培训,3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微软office大师级认证考试。
(二)进一步深化秘书处体制改革,对处长任期内的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并通过秘书自愿竞聘、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了彭立松、丁建勇、陈聪三位秘书处处长。新的领导团队虽然年轻,但充满干劲、热情与活力,会为北仲办公室工作带来新的气象。
(三)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修订了实习生管理制度、处长考核与选举方案、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加班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四)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方面,进行了以下工作。
1. 为满足办理适用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调解规则的案件的需要,设计开发调解办案系统;
2. 更新升级单位短信平台,使用华为信息机来发送和接收(限于移动手机)业务短信,系统可自动识别回复短信的仲裁员姓名。
3. 升级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升级为windows xp、office 2003;
4. 优化办案系统,在案件分类、信息检索方面更为科学,版面设计也更显人性化。
5. 设计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即名片夹系统),方便与业界相关人士进行联络。

总之,2008年北仲各方面都取得较大进步,其中,最大的进步是在人们的心里——是广大仲裁员对北仲和仲裁事业出自内心的认同和支持,2008年许多的活动直接由仲裁员策划组织和实施,许多的成果凝聚着仲裁员的心血、智慧和才华,没有仲裁员的支持和帮助、北仲不可能取得现在的成就和发展;仲裁员、委员会、各届朋友的鼓励、信赖与期待,是我们追求完美,不断超越的精神力量。在这里我代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向各位仲裁员、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表示最衷心地感谢!

北仲自成立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经过十多年辛勤耕耘,北仲已是根深叶茂,繁花似锦,像一个磁场把最优秀的人儿聚到一起,像一叶方舟承载着大家的希望、光荣与梦想;像一个精神家园守护着我们的良知、价值与信仰。我们相信只要继续努力,永不放弃,我们的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好,幸福的生活比蜜甜。
最后,祝愿大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