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Tue Sep 03 20:03:28 CST 2024
编者按:2024年8月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30周年仲裁文化推广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北仲监事、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峥围绕仲裁机构装修里的仲裁文化及其所体现的仲裁理念作主旨发言。全文如下:
今天各位嘉宾齐聚一堂,共话仲裁,深有感触。我此前参加过很多仲裁论坛,以仲裁中涉及的具体案件讨论、法理研究、程序设计等居多。今天是我参加过的第一个关于仲裁文化推广的大型论坛活动,我想通过两件小事来分享我从仲裁实务中感悟到的仲裁文化。
一、装修里的仲裁文化
第一件事。在目前全国的280余家仲裁机构中,我通过开庭、走访、参加活动等各种形式实地到访过的仲裁机构大致有50家,开庭办过案子的仲裁机构至少有24家。所以当某仲裁机构领导打电话让我帮忙参谋该仲裁机构的新址装修方案并提完善建议时,我欣然同意。
这家仲裁机构在装修设计方案中,充分体现了为仲裁参与者提供服务的理念,他们特意给律师设立了临时办公室,里面放置了桌子和椅子。对此我非常赞同。在此基础上,我提了一个小建议:考虑到临时办公都是短暂使用,站立完全可行,因此,可以提高桌面高度、撤掉椅子,从而腾出空间增加办公位置数量,缓解开庭高峰期临时办公位置的紧张。该机构领导对我的建议也十分认可。现在想来,这样一个装修细节,不就是仲裁文化的具体体现吗?
第二件事也和装修有关。某仲裁机构从当地中级法院承接了其原有的办公场所,在重新装修的时候,特意将法台、法官椅、书记员的位置等全都保留了下来,完全是沿袭了司法审判的规制。这种情况在营商环境较好的江浙沪地区的仲裁机构中也曾出现过。仲裁员到仲裁机构开庭之时,坐在当初法官的位置上,高高在上,给当事人一种十分强烈的压迫感。在我看来,这不简单是个装修风格的问题,而是在装修中忽视了仲裁文化的本质与仲裁的服务理念。由此可见,仲裁文化中服务理念之推广可谓“道阻且长”!
二、用户视角的仲裁理念
仲裁不是“准司法”,仲裁是商人解决商人之间因商事行为产生的纠纷的“商人法”,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去解决纠纷。理想的仲裁结果应该是双方自愿履行裁决,而不必依赖于法院的强制执行。这应该是我们理解商事仲裁制度的一把总钥匙。
商事仲裁是法津服务的一种。这一观点也经历了比较长的发展过程,目前基本上形成了通说。我们要如何推广仲裁文化、如何让更多的当事人选择仲裁?我们的推广对象是谁?应该是商事主体,是公司,是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参与者。我们应该研究他们的视角和关切,加深他们对仲裁文化的理解与感悟。
当然,在进行仲裁文化推广的时候,特别应当注意宣传的边界,机构和仲裁员都不应为了招徕业务、谋求选定而作出违反仲裁伦理、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解读甚至是承诺,否则就背离了仲裁文化推广的初衷。